剛剛忽然想到一件事,之前秘書室的秘書打電話來跟我說,他們要辦研討會,需要吊牌,他們沒有,也沒經費,問我怎麼辦阿?我直接跟他說,就寫簽呈,申請特別費!現在想起來,我真是白癡耶!他是秘書室的秘書,他會不知道要寫簽呈嗎?看我這麼不上道,他還問我再跟我講明白一點說:那沒有其他方法嗎?我依然回答沒有捏!過了應該有1.2個月了吧!我才意會到他當初的意思,打電話應該就是要我幫他想想有沒有什麼辦法,可能認為我這有經費,暗示我,要我用我們單位幫他直接買。


我怎麼這麼白癡阿!都過這麼久了,現在才知道他當初話中的意思,這麼不懂在這社會生存的元素!唉~~~已經不是20出頭歲剛出社會的人,這樣不行啦!我會生存的這麼不快樂,也是我自己造成的!怨不得別人阿!


努力努力再努力,加油加油再加油!努力刻服一切的困難吧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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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lin13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